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吗
来源:兰州知名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cdmssls.com/ 时间:2021-08-18 16:08:30
一、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吗
醉驾,也就是醉酒后驾车行驶,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在血液中酒精浓度含量大于80mg/100ml的时候,人的大脑是基本上部分或者是全部的失去了意识,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了意外,驾驶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反应躲避,会酿成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
而国家也以为醉酒驾驶后惨案频发,对醉酒驾驶的量刑也加重,将其列为了刑事犯罪。
也就是说,一旦你在醉酒后驾驶车辆,无论有没有违法行为,无论有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一律以刑事犯罪论处。
(一)醉驾与酒驾
因为醉驾的量刑已经极为严厉了,一经发现就是刑事犯罪,而酒驾的量刑则相对比较轻,一般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行政处罚,除非特殊的严重情况,是不会以刑事犯罪入刑。
所以,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不要弄混淆了。
醉驾与酒驾的区别,主要是看驾驶人血液中的含量,饮酒了就是酒驾,在血液中就会出现酒精,但是国家也有相关的规定,规定了一个具体的酒精含量值,80mg/100ml,只要是低于这个酒精含量,那么驾驶人的大脑还能够保存意识,虽然依然有危险,但是是酒驾而不是醉驾。而醉驾,则是驾驶人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远远高于这个标准值,此时驾驶人大脑中的意识已经基本上丧失了大部分或者是全部丧失了,这种情况远比酒驾危险,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也不是醉驾可以比拟的。
(二)醉驾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的规定,醉驾的量刑一般也是从轻和从重两种,两者量刑的标准也就是驾驶人醉驾造成的后果以及驾驶人自己的态度。
①从轻
醉驾驾驶人除了醉酒驾驶之外,没有其他出格的交通违法行为,既没有造成很严重的交通事故,造成公私财产很大的损失,也没有逃逸行为,而且很配合警方的检查,这种情况的话,一般会处以拘役六个月,罚款的惩罚。
②从重
醉酒驾驶造成了交通事故之后,逃逸了的,从重量刑。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太高,高的离谱,远远超过了标准值的,从重量刑。
在醉酒之后,驾驶人依然危险驾驶的,如抢红灯、超速行驶或者超车并道等等行为的,从重量刑。
在醉酒之中,驾驶人还载人行驶的,从重量刑。
在醉酒之后,驾驶人超载载人,而且还没有驾驶执照的,从重量刑。
醉驾虽然没有造成事故,但是却逃避交警检查,弃车逃走,冲撞路障关卡的,从重量刑。
二、什么样的醉驾不能认定为刑事犯罪
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而言,如果此时的情节显著轻微并且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就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则也是可以免予驾驶人员的刑事处罚。换言之,也就是从2017年5月1日,即使驾驶人员有醉驾行为,那么也有可能不认定构成犯罪或者不予刑事处罚了。
从这个量刑规定来看,其实现在对于醉驾的行为已经不能一律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了,而即使认定构成犯罪,也是有可能对罪犯免于刑事处罚的。
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综合考虑醉驾情节是否轻微或者显著轻微:
(1)客观方面,包括:醉驾的时空环境,要是在深夜或凌晨人稀车少的时段或者偏僻路段驾驶的,醉驾持续的时间和行驶的距离较短的;醉酒的程度,如刚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醉酒标准的。
(2)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态度,如主动停止醉驾或者具有自首、坦白等情节;犯罪的动机或对醉驾行为本身的认识,如为救治他人而醉驾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误以为休息数小时或者隔夜之后会醒酒而导致醉驾的等等。
2、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