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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间借贷债权如何转让

  民间借贷是可以转让的,通知了债务人且债务人无异议后就可以进行债权的转让。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权的协议。转让后债权人可以继续申请法律的帮助追讨欠款,如果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如果实在没有偿还能力就冻结等有偿还能力再生效。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债权不能转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法律关于债权转让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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