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兰州知名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成功案例>正文
分享到:0

  甘肃省兰州市武某某故意伤害(轻伤一级)被免予刑事处罚案。

  该案被告人武某某致被害人轻伤一级,经辩护,法庭采纳了本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最终由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以[2018]甘0103刑初52号判决书对武某某免予刑事处罚。

扫一扫关注兰州知名刑事律师